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案例评析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培训形式,对现任中队长和一线执勤民警进行一次交通治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等技能的集中培训活动,使民警的执法治理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二是在车辆治理所方面,要结合业务岗位特点,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总队将对地市车辆治理所领导进行一次全员教育和培训,由总队领导进行授课,各支队也要由支队领导对县级车辆治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授课。同时,结合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评选出一批先进车辆治理所,树立标杆,以点带面。
三是在事故处理岗位方面,要结合落实事故处理资格等级治理规定,按要求组织岗位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剖析一起案件”、“开展一次家访”、“树立一批标兵”,进一步强化公正、公平、公开处理事故。“剖析一起典型案例”:要选择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或信访事故案件,或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到法院旁听一次交通事故案例的审理过程,深刻剖析现场勘察、证据收集、调查访问、处理程序、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事故处理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一次家访”:要组织事故处理民警深入到交通事故当事人家中,听取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树立一批标兵”:要注重发现和培养一批公正、公平、文明处理交通事故,群众反映良好的事故处理标兵,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充分发挥标兵的传帮带作用,提高事故处理民警的整体执法办案水平。培训结束后,各地要根据实际,以注重实效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岗位轮换、重点岗位业务规程、业务监督、警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在程序上、制度上、治理上形成对职务权力的监督制约。
(四)总结考核阶段。(6月11日—6月20日)
教育培训活动期间,要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车辆治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个岗位的具体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考试,对于不合格的民警要重新培训后进行复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专项教育培训活动作为实施“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教育培训方案,迅速部署。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要切实找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把“三考一剖”(考试、考查、考核和解剖信访案件、违法违纪案件)贯穿专项教育培训活动的始终,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通过考试,把握民警“三懂五会”的落实情况;通过考查,检查民警执法文书、事故案卷、车辆治理所档案等情况;通过考核,了解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交警执勤执法工作的具体评价和反映;通过解剖信访案件、违法违纪案件,对民警事故处理办案情况和交警队伍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剖析,以此检查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加强队伍治理。
(三)总结分析,打牢基础。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分析专项教育培训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把三个月的活动成果有效转化为长效治理机制,为今年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开好头,起好步,为交警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