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林业发展工作指导意见
县区、部门和市属重点企业,要向领导小组提交书面专题报告,剖析原因,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领导小组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和市属重点企业要深刻认识推进质量振兴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相关领域的质量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措施,扎实推进。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努力形成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对本县区、本单位和所管理市属重点企业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并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及时查找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要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严明考核纪律,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定期对本县区、本行业宏观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
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