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员群众对党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决定在全市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基本内容
1、固定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电话,班子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党员理论学习、结对帮扶、责任区、先锋岗等制度,不同类型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2、定期公开内容。(1)党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按照要求定期公开;(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党费收缴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3)党员、党支部年度“双评”情况,每年在评议结束后公开。
3、随时公开内容。(1)党内外重大事项情况。包括新近出台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2)干部调动、任免、公开招考及任前公示情况;(3)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4)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包括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前的三次公示等;(5)各类先进评比表彰情况;(6)群众向党组织反映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7)慰问帮扶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情况;(8)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个性内容
除上述应公开的基本内容外,各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还应公开以下内容:
1、村党组织。实施村级领导班子创业承诺制(包括3年承诺和每年承诺)、村干部“双带”绩效、党员“双联”活动情况等。
2、社区党组织。在册和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服务、党员结对帮扶情况等。
3、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活动情况等。
4、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党员示范岗”活动情况等。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一般应在室外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设置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内容应以书面的形式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同时可以在党员活动室、党建网站等其它方式进行公开。不具备室外公开条件的单位可放在室内公开。部分党务内容还可以通过广播、黑板报、民情恳谈会等形式公开。
不同类型的基层党组织要因地制宜设置党务公开栏。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结合使用;村(居)党务公开栏可与村(居)务公开栏结合使用,可统一制成“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企业党务公开栏可与“三心工程”宣传栏结合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公开栏可与单位宣传橱窗结合使用。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市级部门党(工)委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统一规范党务公开栏的形式,对公开的时间、内容等作出具体要求。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的内容,经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后予以公布。党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