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二○○六年师资选招意见
”的办法进行。笔试科目为学科知识、学科课程标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重点考察教育教学理论、学识水平和基本素质。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得分占总成绩的80%。每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招人数的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聘请教育专家和资深教师组成考评委员会,对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通过“说课”的形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授课能力,当场记分。面试得分占总成绩的20%。
笔试和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的比例计算出总分,然后分学科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名次。
(五)公示录用
根据选招计划和总分排名确定选招录用人员,并予以张榜公示。
四、有关政策
1、如某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或等于选招计划数的1.5倍时,则按实际选招计划数的二分之一选招。
2、二○○○年以来,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称号的,在总分中加3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称号的(包括省特级教师),在总分中加5分。加分时只记一次最高荣誉,不重复加分。
3、选招录用人员如不服从县师资选招领导小组的安排,造成名额空缺的,从参加选招的人员中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予以递补。
五、组织领导
教师选招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人事、监察、财政、教体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原县师资选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这次教师选招工作。整个选招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各单位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服从总体安排,积极协调配合,全力做好选招工作,确保初中进城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六年七月八日
工作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