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建设、文明争创等方面工作的宣传。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分局工作动态、阶段性工作进展和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等;要将信息报送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化,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敏锐性和洞察力,提高参与国土资源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向省市媒体、《浙江国土资源通讯》、《浙江国土资源》、《杭州国土资讯》、《杭州国土资源通讯》、《*报》等的投稿,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土信息》编印工作,及时有效反映出分局各项工作。
(三)加强重点时段宣传。突出“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日等重点时段宣传工作,结合“五五”普法教育、“三五”依法治区等的深入开展,积极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努力国土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以《*报》、广场咨询、“下基层、听意见、送服务”等为宣传载体,采取寄送报纸、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在辖区范围国土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国土资源宣传工作开展经常化,使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国土资源管理发展动向和法律法规政策等。
(五)加强一线宣传教育工作。突出一线宣传,重点加强对镇(街道)分管领导、村镇办主任、村(社区)负责人、村民群众和各项目指挥部人员的宣传培训,强化社会各层面的国土法制意识。继续在村(社区)宣传橱窗建立国土资源宣传专栏,扩大国土资源动态、政策宣传的覆盖面。
(六)加强内部培训教育。按照“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的要求,通过外聘专家、内选业务骨干、定期授课、外出培训、科室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征地拆迁、执法监察、地籍管理等方面培训教育,夯实业务基础,拓宽知识范围,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七)加强宣传教育载体创新。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日常工作开展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须注重形式和方法的创新,积极筹划好“4.22”、“6.25”、“12.4”等重点时段宣传,采取制作课件、编印国土宣传手册和表彰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单位等形式,充分利用各类读书会、干部培训班、广场咨询、送法下乡等有利时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紧贴*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大国土资源宣传。
四、宣传教育组织原则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组员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各项具体工作,各科(室)、所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分工负责,加强协作。各科(室)、所要牢固树立国土资源宣传主人翁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国土所要发挥人熟、地熟优势,加强与镇(街道)、村(社区)协调,并适时组织开展辖区村(社区)干部的培训;科室要根据工作特点,认真做好相关内容的宣传准备工作。
(三)协调力量,建立“大宣教”格局。要转变由“一家管”为“多家联合管”的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格局,积极向区委宣传部汇报,加强与区依普办、司法局、环保分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少工委等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整合宣传力量,拓展宣传空间,发挥整体宣传作用,形成全区国土资源宣传“大宣教”格局。
五、加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