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的日常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不断完善监测队伍,加强重点污染源,污染企业的监测,特别要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测保护。
2、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力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加大对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和群众长期投诉的监管,明确专人负责;二是不断健全环境投诉的管理系统,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妥善处理环境投诉事件,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三是严格执法,依法打击重污染企业的偷排现象,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对屡教不改、群众投诉意见大、又不整改的企业下重拳予以打击。
3、强化城乡环境审批制度。实行严格的环境项目准入制度,从源头控制产生新的污染。
(二)建立健全环境考核目标责任制
1、依据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争取提高乡镇绩效考核环保的分值;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时间进度完成任务。
2、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各科室、站、队的工作任务,实行联项目、联乡镇制度。
(三)创新环保投入机制。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的激励相结合,采用以奖促治,以奖代罚等方式,建成社会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
2、要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工作力度,争取国家环保部、省、市厅局对我县的重点支持,收集建立城乡环境治理的项目库。
(四)不断加强横向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1、建立乡镇环保管理机构,明确乡镇环保专人负责。
2、加强县直机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形成落实环保责任的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对项目的调度和监管,发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
(五)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环保宣传力度
利用广电平台,开辟环保专栏节目,重点宣传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环保节能知识和生态建设工作推进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转变观念,提升理念;
(三)强化责任和大局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
(四)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