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际,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和考试考核、治理监督机制。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以税收法制为主题的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三)加强地税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执法有保障的观念,积极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
确实施。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四、工作步骤和安排本规划自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区局各分局(局)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和制定本单位五年规划或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制度制定,教材征订等工作,切实规划好法制宣传教育任务。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2006年下半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个人所得税。2007年,将以《税收征收治理法》出台15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税收征管法及依法治税为主要内容的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8年至2010年的法制宣传主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相应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确定。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明确阶段宣教工作重点,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区局备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每年年终,要将年度“五五”普法工作情况书面报区局。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上半年,各单位自行对照规划要求,进行自查和总结。下半年,区局组织全面总结验收。五、组织领导和保障(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暨依法治税领导组织,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督查等项制度。同时,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二)建立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的考核和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三)重视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税收法制员、税收治理员所担负的税收宣传职责,有针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的培训,打造一支宣教骨干队伍。同时,注重兼职队伍建设,吸纳法律执业者和法律院(系)的教师、学生,以及离退休的执法司法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从事税收法制宣传工作。(四)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固定和流动的宣传设施;进一步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税法;进一步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办税服务厅窗口、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寓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之中。《地税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欢迎阅读地税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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