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监督治理的法律责任。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开展四次血液工作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强化二级以上医院输血科建设,规范临床输血“三单一书”治理,确保临床输血法定项目检测到位。
七、努力做好妇幼保健和爱国卫生工作
切实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以贯彻“一法两纲”为核心,以提高妇女和儿童保健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治理工作,规范各级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接生和倒卖出生医学证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产科单位组织一次大检查,重点是农村乡镇卫生院的产科,依据我市产科设置规划,对全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和计划生育门诊进行专项整顿,依法取缔无照行医和非法接生。
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和各区县死因顺位调研工作,找出妇幼保健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并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继续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查找出孕产期保健治理、产科质量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母子健康手册》和《出生医学证实》的治理,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提高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系统治理率。2006年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与农村要分别达到93和72,儿童保健系统治理率城市与农村要分别达到80和30;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治理工作,严格实行《xx市高危妊娠治理工作常规(试行)》,全年高危孕产妇监护率城市与农村分别达到95和90。充分发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工作指导、监测和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保健水平,年内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4/10万,婴儿死亡率要控制在18‰以下。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全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继续加大居民庭院、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清理整治和卫生治理力度,开展除四害和“五小行业”达标活动,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大环境绿化工程,力争年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10项申报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继续抓好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增进广大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改变城乡卫生面貌,继续做好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建设,争取年内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7.74万人,年递增1.5;新增卫生户厕1.48万座,年递增1。
八、做好卫生科教工作,加强卫生人才建设
继续抓好面向社区、面向农村为重点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制定《xx市医学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监督评估体系和约束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完成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全员培训任务,培训人数力争突破40000人次。
进一步加强重点专科(学科)梯队建设,创造条件提档升级。组织制定和实施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年度计划,逐步增加市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的数量,形成以省、市、局、院四级重点专科(学科)梯队建设的格局。在
九、加强中医药工作
推动中医继续与创新,积极培养中医实用人才。完成我市高级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的培养任务。继续举办乡村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培训班和开展中医中专学历教育。积极开展中医经典理论大温课活动,推动中医的继续与创新。
加强中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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