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决不能在把产地动物检疫作为收费的窗口,要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抢抓机遇,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我区乃至我市畜牧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科学监督新机制。针对目前工作的不足之处和弊端,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工作做好、做细、做规范、做扎实,特别在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在管理上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科学的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检疫监督工作覆盖到位和落实到位,建立科学监督新机制。
第三,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形象。首先要选好站、点负责人,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竞争型、效率型队伍,杜绝奴隶型人员。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动物防疫、检疫执法队伍。
第四,树立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要结合我区形势进一步深化服务理念,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自觉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和蔼热情的态度服好务,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把服务质量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指标内,努力塑造良好的执法形象。
第五、规范产地检疫工作。一、统一产地检疫收费标准。产地检疫费是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452号文件及市物价局规定收取。二、统一实施产地检疫工作的主体和出具检疫证明的要求。对于散养户的产地检疫工作所责任区防检疫员负责,对畜禽规模化饲养场(户)产地检疫工作由分站责任检疫员负责实施;出县境动物检疫工作由区防检分站实施。检疫员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必须附有强制免疫证,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附有相应数量的产地检疫证明。对一些不符合动物防疫法的散养户要加大处罚以及监管力度。三、建立全去区统一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实施 。检疫工作要采取正向管理与逆向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区、镇、村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实施。
第六,强化内部监管,努力提高工作士气,促进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化运行。
第七、要制定产地检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产地检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全区产地检疫工作任务完成。
第八、是对畜禽养殖场(户)、散养户实行档案管理的同时按畜禽饲养量确定工作目标,从镇到村制定责任书,将产地检疫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检疫员,确保检疫工作落实到位。
第九、是将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落实到各分站,落实到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案件查处任务;实行责任追究制。建立相应的系统体制,对各乡、镇实行了责任防疫、检疫人员,明确了目标责任,规范了体制制度。如果发现不按照统一要求实施产地检疫工作的一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王寒
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