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把宣传倡导放在首位,大力向群众普及出生缺陷知识,加强优生咨询、指导和服务,大力倡导科学婚检,积极开展优生检测。结合病残儿鉴定,对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再生育夫妇,重点加强优生指导,实行全程服务,严格控制遗传性病残儿的出生。
二、以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国家“一法三规”和新修订的省《条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在规范政务公开的基础上,重点规范村级计划生育公开内容。加大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力度,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社会等手段,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兑现率。积极探索相关部门综合执法、人民法院与计生联合集中执法的有效途径,对违法生育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曝光。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计划生育工作者依法行政的权益,为实现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以改善民生,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后顾之忧为落脚点,不断健全完善奖励、优惠、减免、扶持、救助和保障“六位一体”的人口计生社会保障和利益导向体系,使广大育龄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政策,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的计生国策宣传,督促落实各项计生奖励保障政策;对经济簿弱村采取县财政贴补的办法,足额兑现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深入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领到奖励扶助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对节育并发症的家庭进行公益金补助。继续实施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行生产扶持;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建立生育关怀基金,扶持和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切实关怀育龄群众、独生子女、基层计划生育干部,使他们在经济扶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等方面得到实实在在的关怀和帮助。
四、以深化优质服务为核心,进一步满足群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需求
以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标准化建设和实施六周期项目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需求为导向,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一)深化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进一步加大避孕节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进一步规范分级随访制度,加强对育龄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后的咨询指导和副反应处理,确保落实避孕措施的对象得到及时周到的服务,增强育龄群众参与知情选择的自觉性,提高各项避孕措施的续用率和有效率,切实做到“你知情我引导,你选择我服务”,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二)实施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结合“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在已婚育龄人群中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教育,提高育龄群众的科学知识水平,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保健能力。在实施妇女生殖健康促进工程中,把查孕、查环和查病更好地结合起来,组织发动已婚妇女积极参与“三查”活动,提高妇女病筛查覆盖率,通过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满足基层群众服务需求,促进育龄群众避孕节育措施的更有效落实。继续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优势,积极参与妇女病的普查,切实提高群众生殖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