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重点企业列为公安部门重点内保单位,企业内部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尽快侦破,保障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税务部门应严格执行税务检查的有关规定,确需稽查的要经税务局长批准。区直各单位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应避免对服务业重点企业作不必要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确实需要的,经请示区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6)服务业重点企业法人代表或经理、经贸人员申请办理多次往返港澳证件、出口手续等,外事、公安等部门优先报批。
(7)要充分利用我市户籍改革的有利时机,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的准入条件,以此吸纳更多的人口入户丰泽,拉动消费增长和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8)要加快服务行业协会的建设步伐,既保护企业的利益又可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要充分发挥商会的协调、沟通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
2、资金扶持
(l)鼓励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快科技兴企步伐,其科技进步项目按《关于扶持科教兴区重点项目的若干规定》优先享受重点扶持的优惠政策。
(2)服务业重点企业科技进步奖励办法,按《关于扶持科教兴区重点项目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①被评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区政府一次性给予奖励,奖金数额分别为2万元、1万元、 0.5万元;被评为市科技贡献奖,奖金数额为3万元;被评为省级、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和科技贡献奖,奖金数额以上述标准为基数依次加倍。
②通过gb/tl9000-iso9000族质量体系认证或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获合法有效证书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奖励3万元;通过gb/t19000-iso9000族产品质量认证,每一张合法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区政府给予奖励1
万元;(3)区财政每年按上年营业税入库数比前年的增量的5%安排商贸服务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商贸设施建设、服务业发展的贷款贴息补助。 ①凡投资商贸设施建设、新办及扩大原有规模的服务业,投资额(指开业后经区有关职能部验证确认的实际到资额,下同)达到一定规模的,可享受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标准: 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一次性贴息15万元; 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一次性贴息25万元; 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贴息40万元。 ②对我区重点发展的专业市场(包括专业一条街)以及第三产业结构中区政府列入重点引导发展的行业,为促其形成规模,在招商工作开始启动的一年内,客商入市经营,按其经营规模或投资额的大小给予一次性贴 息1-3万元,在经营期满一年后兑现。 ③对星级酒店的投资改造,银行给予优先贷款,财政参照技改扶持政策给予相关优惠。 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大型商贸集团的发展。凡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在170万元以上的商贸企业,奖励法人代表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