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
(六)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市卫生局负责)
(七)加强畜禽屠宰整顿。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点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的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市商务局牵头,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配合)
(八)加强保健食品整顿。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市卫生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四、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进程
省政府确定 年为全省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年,全面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进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此为契机,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制约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坚持治理整顿与机制建设相结合、依法监管与诚信自律相结合、风险防控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通过制度创新,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通力协作、企业严格自律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上半年制定出台长效机制各项制度,下半年全力抓好各项制度的实施。重点抓好全程监管、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六大纲领性机制,带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统一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制度。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统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综合协调权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堵塞监管漏洞,增强部门合力。(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