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二)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利用现有供水设施,在用水量较集中的一定区域内,建联村集中供水站70处,同时向多处村、镇供水。供水站选址在较大的村镇或水源安全的村镇;远期实现由地下水向地上水水
源切换,并入规划水厂。在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中,所建工程都必须达到“集中水表、计量收费、全天供水”的建设标准,并且要预留接口,为将来并入水厂、实现地上水源的切换做好预备。在治理方式上,由原来的各村分散治理变为统分结合、分级治理。供水站由专业队伍治理,各村负责本村的用水治理,可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根据各村不同情况实现自主治理。通过建立合理的治理体制和水费征收制度,实现工程运行治理的良性循环。
四、整体推进联村供水的保障措施
为了整体推进我市农村联村集中供水工作,我们计划采取以下几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在推进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工作进程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各乡镇传达上级及我市农村饮水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取得各乡镇和农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做好项目统筹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统筹考虑水量与水质、统筹安排近期与中远期水源布局、统筹安排城镇与农村供水工程、统筹安排饮水不安全与饮水安全村工程,由市水务局按照《**市饮水安全总体规划》的要求,对各乡镇上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将拟建工程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内容,并因地制宜地制定合理发展计划,为实现长期规划目标打好基础。
(三)严格工程建设标准。所有饮水安全项目必须按照水利部发布的《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水务局负责把关,并监督实施。对于确实存在饮水安全问题、但因客观原因近期无法实现联村供水的村可以先建单村供水工程,但工程设计必须做好长远规划,预留接口,为将来并入联村管网做好预备。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坚持中心、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在积极申报饮水安全项目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的同时,市财政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投入力度,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投资建设联村集中供水工程,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市财政计划按以下标准补助: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按项目村人口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60元/人;实施城市化计量改造的500人以下的单村工程补助1.5万元,500人以上的补助2万元;单村打饮水机井的不再补助。
(五)健全工程治理制度。联村供水工程筹建过程中,按照“产权明晰化、治理科学化”的要求,首先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并制定科学的治理办法和合理的收费标准。新建联村供水站的水源及首部供水系统的产权原则上归原饮水机井所在村所有,由该村负责工程的日常运行及维护。通过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水费标准,应在直接成本的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实现工程运行治理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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