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使该镇阵地建设率达到100%。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用于政法综治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达50多万元。
三、攻坚克难,把治安防范体系筑牢固
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就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近年来,县综治办立足全县实际,针对全县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实际情况,在农村推行了以“警官兼村官”为主要模式的治安防控体系,把此做为创建“平安县”活动的载体,使全县农村呈现出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警官兼村官”,即责任区民警兼任责任村主抓法制工作的副职,是党员者兼任村党支部法制副书记,非党员者兼任村委会法制副主任。其职责担当起“六大员”。即法制建设决策员、普法教育宣传员、“两会一队”司令员、社会治安信息员、承办案件治安员、为民办事服务员。同时,为了规范管理,使“警官兼村官”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他们要求,法制“村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每月驻村不得少于5天,并做到“六有”,即有办公场所、有专项经费、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规划、有工作日记、有工作记录。从而强化了“村官”们的责任意识,规范了“村官”们的职业行为。截止目前为止,全县86名公安派出所民警共担任189个行政村的法制副书记或法制副主任,占全县农村总数的92.2%。实践证明,“警官兼村官”治安防控体系的推行,强化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了依法治村进程;构建起全新的治安防控体系;促进了“平安绛县”创建活动的纵深开展;改进了政法机关和干警作风;密切了党群、警民关系;搭建起了打击犯罪的坚实平台,有力地保护了人民。据统计,2009年全县刑事、治安案件发案同比分别下降5.5%和2.2%,全县gdp、财政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指标大幅增长。
四、严打整治,为改革发展创环境
县综治办紧紧抓住严打整治这个首要环节,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宗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问题不好就集中整治哪里的原则,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特点,连续开展了侦破命案、“三打一追六强化”、“三打一防”、“两抢一盗”和“命案攻坚追逃”等一系列专项斗争,特别是对震动大、危害大的团伙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对入室盗窃、抢劫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注重稳、准、狠地打击和处理,确保 “严打”斗争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还针对本区的实际特点,对“窗口”地区、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等复杂地区进行综合整治,缉获了一批负案在逃的“三逃”分子,使全县刑事案件发案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尤其是在命案侦破战役中,7小时破获了发生在古绛镇乔村的特大杀人劫持人质案和2小时破获了发生在陈村郭家庄村的故意杀人案,受到运城市公安局通报嘉奖。2009年县法院审判和执行综合结案率名列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名,改变了本县审判机关由来已久长期徘徊于后三名的落后状况。
五、超前防范,把治本之策做深入
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政法综治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综治观念,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多年来,县综治办持之以恒地抓宣传、搞培训、印资料。就2009年而言,一月份全县抽调多名机关干部下村入户,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知识;四至五月份,县综治办牵头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走村串户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帮助村级组织开展综治工作;六月份统一组织了全县公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