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初步形成了“投资多元化、治污集约化、运行市场化、管理规范化”的环保投入运行新模式。从1998年以来,共投入环保资金近100亿元,为“创模”“十大工程”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不断加大财政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建立了生态市建设资金,专项用于生态市建设项目补助。不断健全和理顺治污价格机制,污水处理费已调整到平均每吨0.91元,增强了民间投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探索治污设施市场化运营新模式,市区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由专业公司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行管理,成为全国示范项目。德清县率先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对承担水源涵养、生态林保护任务较重的乡镇实行财政保障型体制。安吉县建立生态公益林利益补偿机制,对已开发成旅游景点的生态公益林,以生态资源入股的形式参与门票分红,较好地协调了林农经济利益与公众生态效益的关系,保障了生态公益林建设。
三、立足科学发展,推动环保事业上新水平
刚刚结束的我市五届九次党代会明确把生态优市作为“十一五”期间湖州加快科学发展的四大战略重点之一,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到年,我市主要河流地表水要继续稳定保持ⅲ类标准,空气环境质量要保持二级,生态环境质量要进一步改善。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按照“治旧控新、管建并举”的思路,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面组织实施《湖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规划》和《湖州生态市建设规划》,完善生态市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巩固深化“创模”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推动人与自然关系相和谐。以推进五大工程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一是水污染防治工程。率先完成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布局和建设,到“十一五”期末累计建成25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60万吨,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中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加快推进“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认真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开展印染等行业污染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超标超量、偷排漏排等违法排污行为,确保企业治污设施运转率、达标率在95%以上。建立市环境监控中心,省、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规模达到100台套以上。深入开展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活动,建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老虎潭水库,原分散水源地建设为城市备用水源地。二是大气环境防治工程。扩大城市集中供热、供气范围,完成统一热能电厂搬迁工作。继续实施畅通工程,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有效抑制建筑扬尘和道路扬尘。三是声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巩固和扩大环境噪声达标区,中心城区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为75%,县城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为70%。四是固废防治工程。加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和安全处置,全市实现危险固废零排放。完成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市区及三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五是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增强快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