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
三、在组织的培养下茁壮成长
我90年7月参加工作,96年1月被任命为副检察长,我能在短短的五年时间内,由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大学生,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除自己的主观努力外,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教育与关怀。近几年区委加大了对中青年女干部的培养力度,一大批出类拔萃的女同志相继走上了领导岗位,这充分体现了党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尤其是对我们年轻女干部的关怀。我自己深深感谢党组织和同志们为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锻炼成长的条件。同时,我也十分珍惜这种机遇,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当我站在反腐的前沿,一次次地面对权与法的碰撞,面对金钱的诱惑与说情风的困扰时,我坚持做到“不为权势所屈,不为恐吓所退,不为情感所动,原创:cnwmz.com不为钱财所惑”。面对恐吓,我敢于坚持原则,记得2003年初,东街菜场杀人案发生后,凶手逃离现场,经调查证实犯罪嫌疑人邱某某有窝藏罪犯的嫌疑,正当我们进行追诉,依法打击犯罪分子的时候,有关部门却以证据不足,不能在法定时限结案为由,将其取保候审,犯罪分子放出后扬言:“叫魏细玉小心”。面对这种恐吓,我和办案人员一起面对,果断作出逮捕决定,将其收监关押,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终于以确凿的证据将其送上了法庭。经法庭依法审判,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为被害人伸张了正义,弘扬了法制的威严。
2004年,我们在办理石油公司窝串案时,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托人送给我一包礼品,打开一看,是一件价值数千元高级化妆品和一条钻石铂金项链,我毫不犹豫地将礼品交给了案件承办人,让其想方设法退给当事人。在原则与人情面前,我坚持了原则,维护了检察官清正廉洁的形象。有人说我很幸运,赶上了好机遇。是的,我的确很幸运,赶上了改革开放好时光,得到了各级组织及群众对我的爱护、帮助和培养,作为一名受党组织培养多年的中青年妇女干部,一名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官,我深知自己岗位职责的神圣、责任的重大,我决心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按照党中心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部署,积极投身于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伟大实践中,努力提高执法能力,为国家安宁、新洲发展执正义权杖,护法制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