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争创满意单位经验交流材料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上门服务5件。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首先,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各项工作和个人行为纳入到规章制度的管理中,实行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其次,建立奖励竞争机制,改变了过去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使人人肩上有压力,在全局上下形成了积极主动干工作的良好风气。 在廉政建设方面,我局在作风整顿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一是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巩固整顿成果,继续查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牢牢把握“领导是关键,制度是基础,监督是保障”三个关键环节。做到了防范在前,关口前移,防止和减少不廉洁问题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了“一把手
”工程,建立了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人员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纠风工作领导机制;三是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顿。四是加强外部监督,除在内部实施一系列的监督制度外,还由局机关、各司法所聘请义务监督员。今年,没有发现一起利用案费、证搞“吃拿卡要”的问题,同时对收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有效地遏制了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对于司法行政管理工作来说,行政执法是我们的职能,社会服务也是我们的职能,只有搞好服务,又秉公执法才能在民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树立起执法权威。今年来,我们将各项工作寓监督于管理中,在管理服务与依法护权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为促进县级经济发展,维护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虽然我们在争创人民满意单位活动中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戒骄戒躁,以百倍的信心和热情投身到下一阶段的工作中,为我县的“双创”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经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