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法官庭审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努力改善庭风庭貌。大力提倡文明礼貌用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计算机、外语和普通话培训,提升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
一年半来,全院共有5个集体23名干警被记功受奖,其中**法庭被上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法庭被记集体三等功,并连续三年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2名干警被上级法院记个人三等功,19名干警被有关部门评为先进
工作者,4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四)监督机制运作情况
去年以来,我院以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了内外监督机制。
1、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此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工作。除年度法院工作报告外,去年向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法院民事、经济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今年年初开始,又对司法评议工作进行了积极动员和部署。与此同时,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由专门办理机构依照相关办理程序,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对重要议案,院领导还上门听取代表意见,接受监督。去年和今年年初两次区人代会上,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我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对我院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对此我们给予高度重视,提出并落实加强监督、推进改革、严格治理等一系列整改措施。此外,对区人大信访办、区信访局转来的13件个案逐个进行了调查和落实,并依据调查的事实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向代表和有关当事人给予了书面答复。三是不断强化与人大机关及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及时向人大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牵涉法院全局的工作,能做到事先向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事后及时汇报。不定期地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院党组成员定期下基层召开代表座谈会或对代表进行走访,每年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度予以落实。四是坚持向人大代表寄送《审判动态》和《法院工作简报》,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信息,为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提供方便。
2、自觉强化内部监督。除依法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外,严格落实其他一些内部监督机制。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由督查室负责案件日常评查工作,每月对所有报结的诉讼、执行案件逐一进行质量检查,把评查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评查人身上,要求评查人对其评查的每件案子都应写出书面评查报告,严格评查机构的工作职责。建立起一案一表,评查完毕由督查室统一汇总,并计入审判人员的年度考核及审判业绩个人档案中,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并通过《督查简讯》进行全院通报,引以为戒。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由审判委员会对全院所有上诉案件逐一进行分析、讨论,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程序等方面查找问题和原因,并按照既定标准认定差、错案。对被认定为差、错案的,除要求及时予以纠正外,依照院《差、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承办人员的相应责任,并根据差、错程度和承办人员的过错程度,酌情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分。进一步加强申诉和信访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专人办理,逐件登记,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去年在省市领导下访活动期间,对25件涉法案件进行了逐一落实,并对个别信访户进行了回访,信访群众对我院的处理和答复均感到比较满足。对信访过程中涉及申请再审的,认真进行审查,对原判确有错误的依法进行改判,使那些确有冤情的群众能得到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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