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学、桂林医学院和右江医学院等广西三家高等医学院校均未以任何形式开设医院治理学的相关课程。广西医科大学作为广西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的重点高校,可以通过向医学生开设医院治理学选修课,完善医疗卫生相关学科体系,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开阔的人文视野,同时增强他们的质量、效益、服务、法制等治理意识,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通过开展医院治理学知识的教育,对于提高现代医学生医德水平和医疗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具有高尚的医德才能忠于职守,以高度的同情心、满腔的热
情、端庄的言行给病人以慰藉、勉励,并千方百计采取相应的医护措施,有利于疾病的防治和康复,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更能使病人及其家属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且从中受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熏陶,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医院的社会主义"文明窗口"'作用。同时,通过对医院质量治理知识的教育,可以使医学生对医疗工作抱有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并能够促使他们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整个医院建立起良好的诊疗环境和有条不紊的高效能的工作秩序,从而提高医疗治理水平和社会效益。
随着疾病谱的变化、人类行为生活方式的转变、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逐步占主导地位。新的医学模式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有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对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制、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同步推进,并日益深化,医院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实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阵地,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所在。作为从事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面对的将是一个全新的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医院治理学知识的教育,不但能提高医学生的医德水平,更能让他们正确熟悉当前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现状与形势,非凡是医院所处的机遇和挑战,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增长自己对新局面的适应能力与才华,因此要求医学生在提高医术的同时,认真学习与医疗工作息息相关的医院治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才干,做一个高素质的复合型医学人才,以迎接医学和医院发展的新挑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原先融洽的医患关系有日趋淡薄的势头。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日趋完善,一些针对我国医疗现状中出现的问题所制定的《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医患双方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案件的数量增长较快。通过一系列现实中的案例,让医学生熟悉医疗安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意外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医疗法律在维护医院、医生、患者三方权力过程中的作用,客观地熟悉医事法律,并树立依法行医、自觉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意识,这不仅有利于学生工作后的长期发展,更使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的综合素质更加完备。从而更好地为医疗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同时,增强医学生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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