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情况报告
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国家投资的县和已争取到投资但规模偏小、实物配租房源紧缺的县区更应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尽快解决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和薄弱的问题,多渠道落实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确保廉租住房项目建设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强廉租住房配建项目的落实工作,尽快落实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务必从供地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统筹安排廉租住房项目,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单列、优先供应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配建廉租住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和10%的政策要求。
4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各县区要认真执行《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依据住房保障规划和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规划,统筹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项目的同时,切实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将单位集资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问题。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含单位集资建房)未经县(区)政府批准,发改、建设部门不得办理立项、建设等审批手续。
5加强制度建设,做好监督检查。一是民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全面开展认定工作,为科学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有序实施住房保障提供基础依据。二是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项目跟踪管理方式的转变,重视统计报表工作,强化部门协作,注重信息互通,加强统计人员培训,落实统计报表制度。三是各级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协调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促进住房保障工作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全面有序推进。
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