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失地百姓从业及社会保障可行性报告
劳动和民政部门在落实基本生活保障的问题上需要建立联动机制。目前,劳动和民政部门还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管就业的不管基本保障,管保障的不管就业,很容易发生问题,造成政策流失。因此,劳动和民政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动机制,为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构筑服务平台。
(三)新老安置政策的衔接问题
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做法是招工或定期定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二阶段是一次性进行货币补偿安置,第三阶段才在安置政策中加入养老保险制度。从这三个阶段的不同安置效果来看,第一阶段招工安置的失地农民,由于转变了身份,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定期定额发放生活费的失地农民,也可以做到“细水长流”。棘手的是第二阶段的农民,在把一次性货币补偿花完后,一旦生活发生困难,政府将“难辞其咎”,这成了一个难摆脱的包袱。
可行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