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对不利于能源节约、环境保护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落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建设项目“十不批”和“三同时”要求,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20*年以来共审批63个项目。所有新增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
2、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监察执法检查。一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高能耗、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予以调整和淘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关停马场铅锌矿、松山林铅锌矿等一批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或手续不齐全的企业,取缔一家废旧轮胎炼油厂和一家位于县城区内的活性碳加工厂。二是抓好采矿业的污染防治工作,配合市环境监测站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采样监测,对建设单位提出污染治理整改、生态保护和恢复的意见并监督实施。三是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隐患百日排查专项行动,畅通污染纠纷举报渠道,设立“12369”环保热线电话。
3、依法征收排污费。20*年我县的排污收费任务是25万元, 20*年实际征收排污费35万元。
4、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省、市两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20*年在江城糖厂进行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并于20*年顺利完成验收。为我县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积累了经验。2009年,我县计划对牛洛河茶厂、泰裕钾肥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随着国家对环保事业的日益重视和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加快,公民环保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诸多项目建设引发的环境纠纷明显呈上升趋势。
2、20*年县编委(20*)22号文件已批准成立县环境监测站,单位性质为股所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由于县财政保障能力弱,难以配套资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至今未挂牌成立环境监测站和配入人员。局机关定编9人,现实有7人,且多数是从不同的党政部门调入,专业技术知识欠缺,加之现有的办公条件较差(全局办公面积还不足70平方米),深层次开展环境保护工作难度较大,很难适应新时期环保工作的要求。
3、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家对环保政策标准大幅提高,而我县现有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大多处于创业发展阶段,环保治理投入能力有限,存在一定的环境监管矛盾。
4、农村环保问题日渐显露,主要集中在生态保护、农村面源污染两个方面。我县环保工作由于起点低、起步晚,对农村环境监管的能力较为薄弱,对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投入十分贫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