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的连接线排列整齐、美观。
(6)绝缘电阻值符合要求。
(7)活动部件动作灵活、可靠,联锁传动装置动作正确。
(8)标志齐全完好、字迹清晰。
2.通电后应符合的要求
(1)操作时动作应灵活、可靠。
(2)电磁器件应无异常响声。
(3)线圈及接线端子的温度不应超过规定。
(4)触头压力、接触电阻不应超过规定。
3.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2)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件及竣工图纸等技术文件。
(3)安装技术记录。
(4)调整试验记录。
(5)根据合同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
四、高压电器施工
1.真空断路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真空断路器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②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③真空断路器与其操动机构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分、合闸指示正确;辅助开关动作应确准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④灭弧室的真空度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⑤并联电阻、电容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⑥绝缘部件、瓷件应完整无损。
⑦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安装技术记录。
④调整试验记录。
⑤备品、备件清单。
2.操动机构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操动机构应固定牢靠,外表清洁完整。
②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
③液压系统应无渗油,油位正常;空气系统应无漏气;安全阀、减压阀等应动作可靠;压力表应指示正确。
④操动机构与断路器的联动应正常,无卡阻现象;分、合闸指示正确;压力开关、辅助开关动作应准确可靠,接点无电弧烧损。
⑤操动机构箱的密封垫应完整,电缆管口、洞口应予封闭。
⑥油漆应完整,接地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安装技术记录。
⑤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3.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操动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正确,无渗漏。
②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③相间距离及分闸时,触头打开角度和距离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④触头应接触紧密良好。
⑤空气压缩装置及管道系统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⑥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接地良好。
(2)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①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②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③安装技术记录。
④调整试验记录。
⑤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4.避雷器
(1)在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①现场制作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避雷器外部应完整无缺损,封口处密封良好。
③避雷器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度应符合要求。
④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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