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教单位、各督导组:
为全面掌握全市集中教育活动查摆问题阶段的开展情况,检验查摆问题阶段的成效,推动集中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查摆问题阶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16日至5月18日。
二、检查内容
(1)是否召开转段动员会,对学习动员阶段进行总结,安排部署查摆问题阶段的工作;
(2)是否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3)是否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
(4)是否结合实际,撰写班子和个人自查报告;
(5)是否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如实提出并反馈评价意见;
(6)是否认真进行了自查;
(7)单位主要领导是否发挥了带头作用,带头征求意见、开展谈心,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8)是否将学习贯穿本阶段。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用“听、阅、查、谈、评”的方式进行检查。听,听取各单位查摆问题阶段的工作汇报;阅,查阅有关记录、档案资料等;查,抽查学教单位的1-2个下属单位;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本单位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评,对照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全面考核评分。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于5月15日前认真进行自查,写出本阶段工作小结,填写转段审批表(一式两份),经督导组填写意见后,待检查验收时交检查组,由检查组签署意见后,连同验收报告等材料一并交市委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市委集中教育活动查摆问题阶段实施方案》要求,对照评分标准,逐项检查打分。凡得分在80分以下的单位,均为不合格,要适当延长时间,进行补课。
3、各检查组在检查验收中,要注意发现好的典型,特别是要认真总结被检查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指出,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向办公室反映。
4、各检查组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和单位转段申请,认真提出评价意见。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分别写出检查验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特点,存在问题、意见和建议)。
5、各检查组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守纪律,检查期间,坚持同城不吃饭,下乡一律吃工作餐,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和土特产,违者严肃追究。
6、考评验收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件(见济源之窗首页中的公告公示):
1、《市委“讲正气、树新风”暨“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查摆问题阶段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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