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乡村债务化解,十分困难,当前正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潮,各地农村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正在千方百计加大投入,乡村债务已露新增态势,以致一些乡村未偿旧债,又负新债。这种状况极有可能形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更加难以有效解决。
3、在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上。一是“普九”债务农村中小学校无力自身化解。二是按合理布局校点的要求,相对集中、规模办学无可厚非,但不符实际的追求高度集中和扩大规模,可能会造成新的不合理布局,影响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
4、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上。一是由于一些基层干部缺少应有的民主观念和法律意识,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在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中,不少地方都存在随意性较强,程序化和规范化程度不够的问题,以致难以真正有序、有效地搞好“一事一议”,实现村民自治。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做好综合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的基层干部真正明确并认识农村综合改革的目的意义和目标。目前,我区国有农场综合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但在改革中难免会存在不合基层实际的一些问题,建议向上反映解决出现并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巩固综合改革的成果。
(二)完善机构设置。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各乡镇应加强财政所的建设,并配备必需的人员编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解决他们的工资待遇和定编问题。二是计生办要以利农村计划生育和社会事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林业、畜牧服务职能要进一步巩固,而水利、农机、农技、农经等其他各项服务也应同步强化,以利形成完整配套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四是团委、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机构,在不新增人员编制前提下,应设置确保政府的正常运转。
(三)尽快建立和完善乡镇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政府职能转变。一是综合改革后的政府要突出其政治职能、公共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作用的发挥。上级政府和部门针对职能转变后的乡镇工作制定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缩短政府的机构、人员和工作磨合期,使其尽快步入正常的运行轨道。二是积极稳妥地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的新举措,引导开展好公益性和经营性为农服务。三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员结构,提高乡镇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针对机构改革后乡镇行政人员偏紧、年龄结构老化,财政所工作职责增加,工作量加大,而农经人员有岗无责的现实,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切实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农业和涉农部门要尽快适应改革要求,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新问题,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支持和巩固改革成果,认真扎实做好“三农”工作,搞好为农服务。
(四)财政管理保障乡镇工作运转。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一是县级财政要加大对乡镇财政基本支出的有效保障,并按项目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乡镇财政对村级财务的管理、监督要进一步加强,严格按规定实施监督和管理。二是保障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三要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对策措施,及时遏制乡村债务的新增势头。四是各级党政,尤其乡镇和村两委要厉行节约,打紧开支,千方百计在新农村各项建设中,确保不新增债务;在乡镇经济和村社集体经济发展中,确保逐年化解乡村债务。
(五)进一步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果,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一要向上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加大农村学校排危力度。二要帮助农村中小学尽可能逐步化解学校负债,落实好各项政策及专项经费,并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保障学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