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设立村级便民服务处调查与思考
和责任,又表现为群众对服务处的依靠和无限期望。两者互为因果,相互强化。许多群众认为,既然是便民服务处,应该什么事都能办,什么事都应该办。但是,服务处具有的治理资源、物质手段十分有限,再加上本身知识水平所限,要做到领导满足、群众满足有一定困难。在今后的实际运作中,必须正确处理好这一对矛盾。
2.要处理好依法与便民的矛盾。依法开展服务
工作是前提,便民利民是原则。具体代理服务中,可能有些群众委托的服务内容有违现行法律法规,原则上肯定不能予以办理;有些委托内容虽与一些具体条款有出入,但经过合理变通可以办理;有些委托项目则完全属于服务处承诺的范围,在实践操作中,这个分寸和尺度要把握好。
3.要处理好投入与产出的矛盾。任何一项治理都要核算成本与效益。没有相应的物质投入,就不可能有高效的产出。通过建立便民服务处,投入的是人力财力物力,产出的是社会效益最大化,是政府为民亲民的形象,是共产党执政的民意基础。按照目前县委的精神,为减轻村一级负担,对村干部的职数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便民服务处的成立却要相应增加村干部职数,这可能也是今后村级便民服务处长期生存所需要考虑的问题。
4.要积极发展电子政务。目前,xx县与各镇(街)、局办已建成了电子政务网络,相当多的文件收发、请示报告等内容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理。村级便民服务处的成立,为村与镇、乃至村与县之间的电子政务网络建立提供了契机。今后对村级便民服务处的发展要多朝电子政务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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