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餐饮业等违法行为,定期在媒体上、公共信息专栏和网络上公示曝光不合格食品、有食品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小作坊)和经销商,通过关门取缔一批、停业整顿一批、舆论曝光一批的举措,起到典型示范和警示作用,确保群众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四)创新监管方式,构建群防网络体系。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举报投诉信息通道,广泛接受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充分发挥已建立的部门网络、12315举报网等网络作用,构建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由“三员”构成,实现监管有网络支撑。建立外来食品、安全食品网上备案制度,运用现代技术推动食品安全。不断延伸食品安全监管链条,在社区、农村广泛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点,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社会食品安全监督员,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法制体系、监管执法网络体系、监管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五)理顺监管体制,构建长效监管网络。一是完善监管机构。组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明确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各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分支机构,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二是落实监管职责。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尽量做到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不越位、不缺位、不失位,逐步形成各负其责、管理规范、相互配合、协调统一、反应敏捷、无缝对接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六)改善监管条件,夯实提高履职能力。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监管员、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建设力度。各职能部门对在工作岗位上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对作风消极怠慢、群众口碑差的人员要予以诫勉谈话,努力塑造风清气正、尽心履职、高效廉洁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二是增加投入。建议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加大检测仪器装备、设施设备的投入,大力改善检验检测手段和执法条件。三是加快启动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管理。四是整合资源,提高检测水平。要加强达标,取得上级有关机构的资格认证,为维护食品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各部门要做到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筑牢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