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几点建议
1、宣传要进一步深化。民政部门要宣传好当前五保、“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社会的充分关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xx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宪法所赋予五保、“三无”对象合法权益的高度,来熟悉集中供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2、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我区已于2003年将集中供养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用意很好,建议增加这项工作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比例,进一步促使乡镇干部思想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必要时要进行一次对各乡镇(街道)的督查,重点督察工作滞缓的乡镇(街道)。
3、进度要进一步加快。要把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敬老院建设和改造步伐,区政府尤其是要尽快落实好区社会福利院的规划选址和新建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利用合适的闲置资产如原有乡镇政府及学校、医院进行必要的外部改造和内部装修后,改扩建为敬老院。个别要新建的,也要加紧建设步伐。督促xx乡敬老院加快建设,引导xx、xx进行敬老院改扩建,帮助xx乡新建或与其他乡镇合办敬老院。
4、治理要进一步规范。一是落实治理责任。建立乡村干部和敬老院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协调制度,定期研究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将一批有责任心和事业感、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院长岗位上来,对治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三是抓好内部治理。坚持以人为本,民主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的生活、生产、财务等各项治理制度,实行院务公开、财务公开,真正做到治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我区xx镇敬老院的治理经验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5、思路要进一步拓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新路子,政府创办的福利机构,可以大力实践多种运作模式,实现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治理。解决好开办民营养老机构的政策处理,给他们一些土地、税收、规费上的鼓励政策。在集中供养经费的筹措上,要建立劝募机制,要有效发动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福利企业捐资敬老事业。在服务工作上,可以多发动各青年志愿者团体、共青团组织开展定期轮流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