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筹措十分困难。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是流动人口治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
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治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治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治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渭源县每年流出计划生育重点治理对象在3000人以上,虽然县上在流动人口的治理上采取了追踪治理、发函协查、签订合同等多种形式,但由于追踪治理费用高、距离长,发函协查回复率低、质量差等因素,对流出重点对象一直缺乏有效正常的治理,全县每年400多个计划外出生人口中约有90以上都是流出人口超生的,造成工作中的摸底难、访视难、环检难、征费难,成为制约全县计划生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因素。三是私早婚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私早婚比例逐年上升,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男性未婚人数比例大,导致性别比失调。2004年抽样调查表明,全县25-49周岁男性未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25.43‰,而女性未婚人口比例只有2.14‰,相差23.29‰,约7600多人,由于进入婚期的男性人口数远远大于女性人口数,为了达到自然平衡,只有女性人口降低婚龄,才能自然地弥补数量上的不足,这个过程虽然受到地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但最终结果是导致女性人口的成婚年龄越来越小,私早婚问题突出。二是农村经济水平普遍比较低,加之自然条件严酷,男青年找对象比较困难,贫困山区尤为严重,一旦有合适的对象,不管年龄是否合法,即举行婚礼。
四是婚姻登记及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治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无形中取消了户藉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治理的脱节。加上农村婚姻登记点设置较少,有的地方几个乡镇只设一个登记点,在交通上给农民领取结婚证造成了很大不便,使先结婚后登记的现象逐年增多。同时,由于治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治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治理。
五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三)
以上这些问题,主要针对渭源县而言,但也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