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
一、加强制度建设
1、我局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规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我市先后制定了《市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市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规范》、《市政府投资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编印了《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工作适用文件及资料汇编》、《市灾后恢复重建招标投标工作适用文件汇编》共两千余册发放给全市各镇乡各部门及江苏援建指挥部及各指挥组,从制度上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的规范、廉洁、高效,从而保障我局工作按制度办事,避免腐败发生。
2、局惩防体系工作机制健全。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抓,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各分管领导按各自分管工作进行督办、一岗双责、并认真组织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首先党组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成果,深入开展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加大了廉政建设职责教育,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面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三是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贯穿到对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的各个环节,将党风廉政教育与干部管理紧密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结合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营造廉荣腐耻的浓厚文化氛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提升全局机关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为开创机关廉政建设新局面提供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
1、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投资体制改革
坚持以项目为核心,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按“规划指导可研,可研指导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指导施工图设计”的原则,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严禁擅自调整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同时,并按照省、市“提速不越轨,加快不违规”的要求,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对国家鼓励类的项目,予以支持,限制淘汰类类的予以限制、淘汰,配合好有关部门,坚决防止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并积极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2、规范招标投标
进一步规范了网上招标活动,我市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以及有关设备、主要材料采购等按照《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人民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明文规定或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项目可以不招标、不比选外,其他项目都必须招标或比选。在项目的审批、招标事项核准、代理机构的确定、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专家抽取、开评标、评标结果公示、合同签订各个环节,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并按程序对全过程实施监督。全面推进200万元以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