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两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区教体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区教体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各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整治重点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学校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于7月12日前,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报区教体局教育科。
(二)自查自改阶段:暑假放假以前,各校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区教体局教育科。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区教体局组成由分管领导带队、各有关科室参加的督查组,对各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投入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