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
4.“百村千户”绿色家园建设工程。以镇、村公共绿地建设和农户庭院绿化为重点,结合村庄整治和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绿化,实现围村有生态防护林,街道有景观林,庭院有观赏树,乔、灌、草科学搭配,春有花、夏有荫、秋有实、冬有绿的目标。全市所有行政村的中心村都要进行一次绿化提升,建成*市以上绿化示范村100个以上,走在全省前列。
5.千里景观长廊建设工程。在主要交通线路(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特别是旅游线路两侧开展边坡绿化,消灭裸土;在通道迎面坡山体培育阔叶树种为主导、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效益较高的森林景观。
6.千里农田林网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区的农田林网建设,对原有的农田林网体系进行提升改造,消灭缺株断带现象。
7.千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在全市各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000公里,提高森林火灾自然防控能力,保障生态安全。
(三)广泛持久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实施好百村万亩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工程,切实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和绿化成效;积极探索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等义务植树履行方式,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四)一丝不苟地开展森林保护活动。要加大绿化成果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林木采伐、树木移植、野生动物猎捕等活动,加强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预防与控制,严格保护古树名木。
(五)科学有效地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积极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森林城市建设步伐,提高森林城市建设质量;全力做好科技推广工作,每年组织森林城市建设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培训林农不少于2万人次,确保为森林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创建工作,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关注森林”委员会和市绿化委员会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市“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和市绿化委员会要高度关注创建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和支持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明确创建工作班子,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加强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的宣传,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专题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切实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认识,提高市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在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森林城市建设要求高,任务重,为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各项指标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分头负责落实(见附件)。其中,绿化项目要做到林木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科学栽植,管护制度和人员双落实;乔木树种面积比重达到70%以上;立体绿化率10%以上;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每个认建基地面积10亩以上,每个认养基地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树木20棵(古树名木5棵)以上。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多元融资,加大投入。创建项目建设经费由各建设主体承担,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整合资源,将创建活动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绿化。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创建公共活动,重点用于宣传、会议、培训、申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