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极力倡导“探究式”的学习方式。新课标实施四年来,尽管越来越多的老师已经意识到了让学生参与探究式学习的重要性,但是,老师该选什么内容让学生探究,怎么选择以及为什么选这些内容让学生探究等问题,在一线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仍然明显存在。在本文中,我们想谈谈自己对中学语文探究活动开展的一些肤浅熟悉和体会。先看下面这几则听课过程中搜集到的教学案例:
案例一、一位老师上《唐雎不辱使命》,中有“休祲降于天”这个句子,这位老师赞同课外资料上把“休”和“祲”处理成偏义词组的说法,认为书上注释成并列词组是不准确的,于是要让学生在这两者中间做一番探究。这位老师把课堂组织得井井有条,庄重神圣,学生讨论过去讨论过来最终没有定论。课堂却不无活泼热闹。
案例二、一位老师教《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他读到“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然后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自我感觉“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这句话读起来非常拗口,于是建议同学们把“身”字后面的逗号标到“行”字的后面,并且让大家反复琢磨反复体会,然后再讨论和探究他的标点与课文的标点之优劣,最后还亲自从语气、语义、语法等方面进行阐述论证。
案例三、还有位老师教李商隐的《锦瑟》。他先让同学们朗读全诗,然后问学生该如何理解这首诗。同学谈了自己的看法后,老师抓住机会抛出了自己精心预备的教学内容,说历来诗家和学者对这首诗的理解有分歧,然后把刘攽《中山诗话》的“情诗说”、冯浩《玉溪生诗歌笺注》的“悼亡诗说”、《缃素杂记》中的“咏物诗说”以及张采玉《玉溪生年谱汇笺》中的“述志伤世说”和盘托出,发动学生参与谈论,讨论完毕,课也就上完了。比案例一二老师“高明”和“进步”的地方是,案例三中的老师没有给学生一个固定的答案,也没有谈自己对这首诗的理解和看法。似乎体现了新课程的某些要求。
案例一和二中,执教者是不是有邯郸学步、过犹不及的毛病呢?其实,这引出了一个有意义的话题,那就是,在新课标条件下,是不是什么东西、什么内容都可以拿来探究一番、合作一番呢?是不是只要这节课上备有学生讨论的内容、又让学生参与讨论了这些内容就算是真正合作过了、真正探究过了?也不用问这些内容应该不应该、值得不值得去讨论、去探究?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我们在想,如此探究,与孔乙己让孩子们探究“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有什么区别呢?
案例三存在的问题则显得隐秘些。执教者选取的内容本身是具有研究探讨价值的,只是晦涩艰深的李商隐诗拿来给中学生探究,是不是太难为了孩子们?学术界尚存争议的东西,就这样轻松干脆地抛给十多岁的孩子,我们是不是也太不负责任了?如此引导学生探究学习,有一个隐含的前提条件,即学生已经懂得了这首诗的大意。事实上,在那节课上,学生并没有真正搞懂诗的大意。可见,前后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矛盾。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问题出在这位老师让学生以“探究式”学习方式来理解这首诗。他完全可以用另外的方式来教学这首诗。
下面,我们从两方面谈自己对选择探究式学习内容的理解和做法。
先说说哪些问题不具有探究讨论的价值。
首先,人们熟悉事物的一般规律是:先搞懂它“是什么”,然后才能回答“为什么”、“怎么样”“、为什么会这样”之类的问题。假如我们把简单的“是什么”的问题都拿来让学生讨论,比如探究《祝福》是不是选自《彷徨》,“愚公年且九十”中“且”字意思是不是“将近”之类的问题,就显得没有必要。也许有人认为教学中不存在如此简单的做法。不过,我们在日常的听评课活动中,确实见过老师让学生讨论“胡屠户”是不是很势利、很虚伪之类的问题。因此,我们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