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时仍不能达到阿托品化,说明中毒晚期并发症多,影响了阿托品的药物生物利用和受体反应性,预后更差。
2.1.3阿托品化指征即临床出现瞳孔较前扩大、口干、皮肤干燥和颜面潮红、肺部湿啰音消失及心率加快。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阿托品使用剂量大,稍不注意极易造成阿托品过量中毒。司福中等提出三项指导阿托品应用的指标:①毒蕈碱样表现消失;②心率达90次左右/分;③体温达37.3℃左右。后两者可进行具体的量化分析。临床工作中应注意综合分析,脑水肿、合并感染、有机磷农药溅入眼中等都会影响托品化判定。
2.1.4阿托品中毒的判断及处理阿托品使用不当,最易引起阿托品中毒。如出现高热、抽搐、狂躁不安、瞳孔极度散大、尿潴留、昏迷加深等。处理原则为:①停用阿托品,必要时可临时用1~3mg;②氯解磷定:1g肌注,每2小时1次连续3次;以后改为6小时1次,连续2次,以后视病情而定;③通过输液加强排泄;④躁动严重者可给地西泮等镇静药,不用阿托品拮抗剂;⑤防止感染。
2.2复能剂的使用重度有机磷中毒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至正常的30%以下。使用复能剂迅速恢复胆碱酯酶活性能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阿托品用量。此外,复能剂还具有胆碱酯酶重活化作用以外的解毒机制。常用的复能剂为碘解磷定、氯解磷定。推荐重度有机磷中毒首次剂量静脉注射氯解磷定1.5~2.0g,碘解磷定为1.5~2.5g,首次剂量后1~2小时应重复给药,2~3次后可改为静滴维持(0.25~0.5g/h),每日总量不超过10g为宜,延长用药时间,一般延长至中毒症状及肌颤完全消失、病情稳定至少48小时后再考虑停药。使用复能剂应注意下列三点:①注重在“黄金”时间内足量用药;②复能剂维持时间应保证在血胆碱酯酶活力稳定恢复在50%以上,不应强调中毒3天后中毒酶老化不易复活观点;③不应因农药的种类而忽视复能剂的使用。由于碘解磷定水溶性差、副作用大,国外早已停用,国内也正在提倡用氯解磷定代替碘解磷定。
3、对内脏器官的毒性治疗
3.1急性胆碱能危象时呼吸衰竭治疗
呼吸衰竭是重度有机磷农药中毒的首要死亡原因,一旦发生,将迅速出现循环衰竭,此时患者不但面临死亡,而且给予的药物也不能迅速达到药物作用部位而发挥应有的疗效。因此维持患者的呼吸功能不仅是救治中毒的首要措施,也是解毒药物发挥疗效的基础。
3.1.1中枢型呼吸衰竭主要是由于中枢蓄积的乙酰胆碱激动呼吸细胞群的m受体,膈肌与肋间肌失去支配而不能发挥作用所致。此外,脑水肿也会影响呼吸中枢功能。治疗对策:①早期快速使用抗胆碱药及反复足量应用复能剂是逆转本型呼吸衰竭的关键。②给呋塞米(速尿)、甘露醇防治脑水肿。③应用呼吸兴奋剂。④使用纳洛酮。
3.1.2周围性呼吸衰竭主要是由于毒蕈碱样作用引起。治疗对策:阿托品为首选特效药,同时应伍用复能剂。
3.1.3口服有机磷农药重度中毒时,通常与周围性、中枢性呼吸衰竭同时存在,病情变化极快,用药物治疗无好转时,应及时行气管插管人工呼吸。
3.2心脏。中毒性心肌病发病率高,现已明确,有机磷对心脏有直接毒作用,它与干扰心肌细胞膜离子通道作用相关。钙通道阻滞剂可使此毒作用时间缩短,可乐定、异博定、静注纯黄芪提取物有减轻心肌损害的治疗作用。在心脏毒性中,由窦性停搏久不恢复、高度av阻滞(莫氏ⅱ型以上)及qt间期延长演变而来的扭转型室速,最值得注意(以qt间期延长而来者最多)。除常规解毒治疗和上述减轻心肌损害药物外,尚应加强监护,根据病变类型及当时的特定情况,选用相应的药物(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