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做好农村人畜饮水和乡镇供水工作进行了研究,并重点对《全国农村人畜饮水乡镇供水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 》做了修订。要求到二○○○年底,全国累计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人数达到需要解决数的95% 以上;兴建符合标准的乡镇供水工程四千五百处。请各省(区、市)做好工作,保证这一任 务的完成。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农村人畜饮水、乡镇供水是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脱贫致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这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抓紧、抓好,确保任务的完成。
乡镇供水事业是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发展起来的,是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稳步发展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由于上述工作任务较重,涉及的部门较多,任务重的地区,要在水利部门充实相应的办事力量,以便统筹安排,组织实施。
二、认真落实规划,加强行业管理
各地都要根据全国的规划要求,拟定本地的农村饮水、乡镇供水规划和计划,自上而下层层落实。农村饮水、供水工程要继续贯彻谁建、谁有、谁管的原则,工程建设要认真实行受益负担政策和农田水利劳动积累用工制度。为了保证建设质量,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前期工作,精心规划设计,组织施工,并注重推广和应用适合当地的先进技术、材料和设备,保证做到建一处,成一处,发挥一处效益。
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保护水源,防止污染。凡因开矿、建厂或进行其他建设,引起水量、水质变化,造成群众吃水困难的,应按照“谁破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予以解决。
三、多方集资,增加投入
饮水、供水工程建设应本着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安排小
四、加强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农村饮水、供水工程建成后,要依据统分结合,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原则,实行不同形式的经济承包制进行管理。乡镇供水工程管理技术要求较高,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建成后应交付乡镇水利站统一管理;规模较大跨村的农村饮水工程,可由乡镇水利站管理,也可在县水利局指导下,建立专管机构进行管理。所有饮水、供水工程都要实行以水养水,有偿服务,按供水成本计量收费,提存工程折旧、大修费用和运行管理费,形成良性循环管理机制。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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