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存在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及农民建房中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在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有救灾资金和其他经费混账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在教育收费方面,主要看学校是否违反义务制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借读费等;在医疗服务收费方面,重点看医院是否执行了国家医疗药品销售差率,是否存在价外加价。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是抓部门配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的问题,责成执收部门及时纠正处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做到整改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限期整改到位;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查处一批,达到教育一片、威慑一方和扩大警示作用,让制度和监督的缺失得到弥补,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六是抓价格举报。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信访工作的前提下,我们将价格举报列入价格监管的重要环节,突出价格举报大查处。为方便群众咨询举报,我们积极拓展受理渠道,将原来“一电一信一访”(即来电、来信、来访)延伸为“三网一箱一线”(即价格视窗网、*政府动态网、今日物价网,区长信箱,市长热线),咨询举报案件大幅增加,价格举报窗口的认知度得到明显提升。同时不断加大举报查处力度,针对价格举报的热点难点,完善价格举报工作月报制度,实行以点带面,做到有问必答、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馈,较好地实现了从解决突出问题向建立监管并举的机制转变,从集中治理向用制度规范转变的工作目标。20*年以来,全区受理价格违法案件宗。立案查处78起,退还用户25.9万元,收缴违法所得24.5万元,经济处罚21万元;受理价格举报案件78宗,查处78件,办结率达100%,解答价格咨询24955人次。连续2年被评为“江西省价格监测先进单位”、“江西省价格宣传先进单位”、“江西省价格举报先进单位”;20*-20*年“*市物价系统先进集体”;20*-20*年被命名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