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决不向组织提过分要求;决不参与上访。他们用实际行动带动了一大批拆迁户主动拆迁。其次,巧借社会名流劝解一批。请来与拆迁户有亲戚关系的领导、老板、名人,让他们亲戚劝亲戚,朋友劝朋友,效果明显。再次,依法严厉打击转变一批。对少数无理取闹、公开聚众闹事、冲击村委会的扰乱分子,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提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有情安置
镇党委、政府秉着“群众利益无小事”指导思想和“团结工作,措施得力,方法得当,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把拆迁和安置作为连成一体的系统工程,对拆迁户负责到底,决不一拆了之,要求全镇各级领导干部都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搞好拆迁安置工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实践证明,感情产生动力,带着深厚感情搞拆迁,没有办法可以想出办法,没有条件可以创造条件。
(一)坚持“五条原则”,做到有情安置
为了妥善做好拆迁户的安置工作,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拆迁户安置“五条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原则。对集镇范围内拆迁户的安置,以原住房所在地段位置的优劣为顺序进行安排新住房。在安排新住房的时间顺序上,第一批为昌万公路两旁的拆迁户;第二批为集镇拆迁户;第三批为刘城村拆迁户;第四批为各企、事业单位拆迁户。二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安置的政策、条件、原房屋开拆及拆完的时间等进行公开,杜绝建房安置工作中的“人情户”、“关系户”。接受群众监督,让拆迁户满意,避免因拆迁安置不公而引发矛盾。三是谁先拆完,谁先安排原则。按照开拆和拆除完工的时间顺序先后安置。对积极主动支持党委、政府做好拆迁安置工作的拆迁户以及在这次拆迁中损失较大的拆迁户予以优先安置。四是方便群众,就近安置原则。对拆迁户实行就近安置。沿线各村拆迁户由其所在村委会负责安置;集镇范围内的拆迁户由镇政府统筹安置。五是同一标准,退补差价原则。拆迁房屋的面积大于或小于安置房面积的,同一按照每亩地价7.18万元的标准计算补齐差价。
(二)采取“四种方式”,做到妥善安置
一是直接兑付货币安置。拆迁户要求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镇政府根据上级征地补偿标准,按拆迁户房屋面积,采取直接兑付现金的方式一次性给付补偿费。今后镇政府不再为该拆迁户安排建房用地,不承担该拆迁户过度期间的租房费用。二是租用房屋过渡安置。对于集镇范围内的拆迁户,一方面,由镇政府出面租用企、事业单位的闲置房屋,安置老干部拆迁户和困难居民拆迁户,解决生活和住房“双困”户的过渡安置问题。另一方面,对主张自己租房的拆迁户,每户每月给付300元的租房费用。三是提供服务就近安置。对于农村拆迁户,为了不影响他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由其所在的村委会按照镇、村的统一规划妥善安置。并拨款为农户新建农具室、仓库、牛栏、猪圈等安排用地,以保障拆迁农户的生产生活需要。四是统一规划建房安置。 镇曾规划在集镇建设用地上统一新建安置房。但由于国家土地市场整顿,农用地转批暂时冻结,镇政府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突出“三变”。就是改变地段。由原来计划的占用耕地变为利用空闲地。一方面,将已闲置的原食品厂厂房、机引厂厂房、农技站用房、中心小学旧教学楼全部拆除。另一方面,充分利用 至南岗大道西侧空地和镇卫生院西侧空地,用于新建安置用房。改变面积。每户建筑面积由原来设计规划的104平方米,调整到现在的96平方米,提高房屋的利用率;改变户型。由原来设计的五层普通户型调整为三层小城镇居民户型安居房,共安置拆迁户119户。在安置发生“三变”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