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
(三)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把好项目建设审批关。要坚持环境第一审批权,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六前置、七环节”审查原则,从建设项目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新增量。项目实施必须坚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运行。把好生产关,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严格监控,做到达标排放;对工艺落后,能耗高的重污染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污染严重、限期不能治理的,要果断进行关停,真正从源头上抓好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四)推进国家级生态建设。
深入创建国家级生态建设,切实抓好退耕还草综合治理、沙漠化治理、湿地保护、草原生态建设、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项目的生态环境建设,要把项目建设与调动牧民自我投入结合起来,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尽快建立起政府支持、项目投入、牧民管护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机制。各部门要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主导,以“国家级生态县”建设为契机,以维护我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控制人为生态环境破坏为重点,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使有限的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和有效的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五)加强牧区污染防治。
由于牧区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晚,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监察能力薄弱,要大力推进牧区面源污染防治,采取“以奖促治”等一系列有力措施,着力解决牧区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优先考虑有条件和规模大的嘎查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同时,加大牧区环保投入,推进牧区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改善牧区环境质量。
(六)加强环境质量监测支撑作用。
要加强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对主要河流水质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城镇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实施例行监测。同时,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管理,保证稳定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科学准确,为环境保护决策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环保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落实目标责任。环境保护工作是要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分解任务,落实计划,确保实现预定目标。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指标体系纳入各苏木乡镇和各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中,严格实行责任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完善经济政策。把环保投入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保持合理增长幅度,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污染防治项目等各方面专项资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建设的领域,保障环境保护资金投入。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保护环境、推动减排的合力。发改、经济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对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不得立项,不得下达投资计划。经济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抓好产业政策的落实。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对环境违法和职能部门不作为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责任。总之,环境保护工作要逐步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和机构建设,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环保人才,加强重点业务领域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有效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环境监察执法、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