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遏制。四是街道翻修房屋及新建房屋,不经允许,严重存在未批先建现象。对于以上存在的这些问题,虽然有城建管理出现漏洞及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另加客观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定的过程、时间和财力支撑,但主观因素十分突出。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部门、各店经营户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搞好城建管理工作的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千方百计把城建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今后管理工作
集中解决观音庵街道管理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城建管理工作各项目标。我们要针对当前城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为我乡的乡容乡貌、规划管理、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进行规范,再次掀起街道环境综合整治新高潮,集中解决当前存在的一批突出问题。根据街道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针对观音庵街道的实际情况,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我们要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
乡城建站对烽火乡街道单位、居民、门面、摊位的环境卫生实行专门管理,街道卫生由专人清扫、垃圾由专车转运,卫生管理有偿服务费由专人收取,逐年完善各项卫生设施。
街道各单位和门面还没有安装垃圾桶的,必须至少要自备一个垃圾箱(桶),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投入到垃圾箱(桶)内,任何人不得乱投垃圾,不得乱泼污水,不得乱堆废弃物和建筑材料,不得破坏公共卫生环境,不得损害公共卫生设施,不得妨碍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
街道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缴纳环卫有偿服务费。对于拒不缴纳环卫费得,乡城管站要强制收取。
街道单位和居民对门店、房屋进行改造时,其建筑材料要尽量少占街道面积,确实需占用人行道的,须经乡城管站同意,在其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指定位置堆放施工,并按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牌。建筑废弃物由建筑者自行清扫处理干净。
严禁运输煤、渣土、沙石、矿石等散货物资车辆沿途撒落。
(二)严格执行摊店经营管理规定
加大对街道范围内经营门店、摊点的管理整顿力度,确保经营规范、有序。有店的必须归店经营,无店的必须进入指定的场所经营,严禁出点经营,严禁门外摆摊、存放物品,对所有的马路摊点和流动摊位,要进入指定地点经营,要以乡城建站划定的白线为准,摊位必须摆在白线以内,货物必须堆放整齐。对不按规定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行为,我们坚决打击,严格处罚。
每逢墟场,街道管理人员负责对摊位、车辆、行人进行疏导管理,维护墟场秩序。所有临时摊位一律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得以路为市,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堵塞交通;临街居民自己出摊的也不例外;严禁三轮车、板车拉着货物、商品沿街叫卖。违者,其货物、商品强行收缴,保证市场有序经营。
临街门店、单位一律实行门前“三包”,即:包门前卫生、包秩序维护、包公共设施管理。包门前卫生:保证在自家门前不随意倾倒垃圾、污水、不乱拉绳索、摆放招牌、晒挂衣服、毛巾、拖把、扫帚,不超警戒线搭建凉棚、摆摊和占道经营,自觉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所有垃圾自觉倒入垃圾容器。其建筑渣土自行做好清除处理。包秩序维护:在自家门前做到不聚众赌博、不寻衅滋事、不发生争吵、不打架斗殴;自觉加强安全和治安防范,积极参加防火,防盗、防诈骗,敢于与坏人坏事做斗争,发现可疑人员、违法犯罪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包公共设施管理:对自家门前的路灯、电杆、电线、标示牌、下水道、地漏、井盖、垃圾桶、彩石砖、花草、树木等公共设施都自觉负责看管、保护、爱护。发现被损毁、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