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淮安仲裁工作回顾;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仲裁工作意见,对司法局局长仲裁工作会议发言稿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充分发挥公正、快捷、专业的优势,积极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各类经济纠纷、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推动仲裁有效融入市场经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确保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促进了仲裁和谐发展、切实增强推进仲裁工作新局面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突出重点,继续大力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夯实基础,认真抓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具体材料请详见: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受淮安仲裁委员会的委托,现将淮安仲裁委成立以来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意见报告如下:
一、淮安仲裁工作回顾
1997年,市政府按照《仲裁法》要求组建了淮安仲裁委员会。11年来,我市的仲裁事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艰苦创业、逐步发展的过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各级法院、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仲裁委全体工作人员和广大仲裁员勤奋工作,勇于开拓,我市的仲裁事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淮安仲裁委由默默无闻的仲裁机构成长为在仲裁效率、质量、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在全国、全省曾经有过一定影响的仲裁机构。从2001年开始,连续6年受案标的额突破亿元大关,并曾排序全国第八、第十一名;受案数量连年增长,2006年已突破300件大关,在全国185家仲裁委中位居第45名。淮安仲裁委在2005年被国务院法制办列入全国43家规范化建设试点之一,目前已初步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一)充分发挥公正、快捷、专业的优势,积极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各类经济纠纷
一是仲裁工作质量不断提高。11年来,淮安仲裁委员会由年受理案件几十件,争议标的额几万元跃升为2006年受理案件330件,争议标的额1.6亿元。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1000余件,总标的额11亿多元,案件类型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衡量仲裁案件质量的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始终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2006年分别达到75%、85%和70%。
二是仲裁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并多次修改了《仲裁暂行规则》、《仲裁工作人员守则》等从立案到结案的一整套规范法律文书和办案程序,让工作人员和仲裁员的行为有章可循,使各项仲裁活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为提高办案质量,结合仲裁的特点,建立健全了《仲裁员承诺制度》、《仲裁员工作守则》、《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等专门保障机制,确保了办案的公正性。通过建立、实行、完善这些制度、规则,逐步树立起了淮安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三是仲裁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秉承“公正、公平、廉洁、高效”的宗旨,以独立、高效的仲裁原则,公正、及时的工作方式,轻松、便捷的办案流程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可,获得了越来越好的社会声誉,树立了淮安仲裁的良好形象。2001年,淮安仲裁委妥善处理了市投资公司与省某公司投资杨庄电厂5000万元股权纠纷,保护了广大市民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2002年,我们积极主动参与淮钢集团改制工作,运用仲裁手段,帮助企业调解了10多起重大经济纠纷,涉案标的额3.6亿元。同时,还注重社会公益与效益相兼顾。去年,某小区有几百户业主与物管公司因收费纠纷而各自据理不下,仲裁委明知收不到仲裁费,但考虑社会公益,仍然立案审理,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历时半年多,通过耐心细致的艰苦努力,终于使争议双方得到和解,绝大部分业主自动履行了缴纳物管费义务,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