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应提高自己发现问题的能力。这些能力从何而来?那就需要社区民警天天分析派出所和分局乃至全市的主发警情,从中归纳犯罪分子的规律性作案手段、方法及作案时间,以警情通报的形式,知会各物业小区,有针对性的加强防范工作,同时发宣传单张让社区群众做好自我防范措施。每月的物业小区控防工作会议就应由这些内容组成。我们有治安耳目广辟情报信息来源,敌动我知,未动先知,料敌先机;同时社区严密布防,构筑“点、线、面”全方位、立体化、全民化的防范网络,一旦有违法犯罪分子进入控防网络之中,必被群众无数双雪亮的眼睛紧紧盯住。只要我们的措施得力,方法得当,我们一定能在社区控防的“博弈”战中取胜。
四、社区警务与社区秩序的关系
构筑运作良好的点、线、面防范网络,其目的,从理论的角度来讲,那就是通过构筑严密的治安防范网络来实现良好的社区治
安运作秩序。违法犯罪的产生与社区社会秩序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社区环境的混乱和社区的无序状态是诱发、纵容、扩大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比如一个社区民警在你治理的社区中不能向小偷小摸的稍微违法分子发出明确的信息:这里不适合你。那么扒手、盗窃犯、诈骗犯、抢劫犯由此得到的信息可能就是:这里我有机会!这些人就会蜂涌而至。
因此我们可以知道社区秩序混乱是滋生违法犯罪及诱发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打击犯罪是“治标”,社区民警维护一方秩序才是根治这方土壤的“治本”之策。好比人类与水患的斗争一样,水患形成以后,面临决堤危险时的“抢险补漏”固然重要,但要害还是在于平时对堤坝的保养和守护;抢险的胜利固然可喜可贺,但这种成功并不能消除基础养护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能杜绝或减少今后发生类似问题的危险性。又比如,我们在处理“灭火”与“防火”的关系上一般都做得很好,很少会因为自己有能力扑灭大火而沾沾自喜;相反,一旦发生火灾人们都能恰当地把注重力放在查找事故的原因上。然而,在对待社会治安问题上,人们往往忽略了“治本”方面的工作。在面临罪案高发的困扰时,人们轻易把注重力放在浅层面上,热衷于打、打、打,似乎“发案+破案=解决问题”。破案成功带来的喜悦经常淡化了人们对深层次问题的思考,忽视了对社会秩序的治理。
另一方面,有些社区民警错误地认为,违法犯罪问题才是属于自己管辖的范围,对一些影响社区秩序,影响居民生活质量的其他社会问题漠不关心。殊不知,一些在社区存在的其他社会问题却是违法犯罪的主要诱因,同时也是影响社区群众安全感的主要问题。如社区群众在街道上因为惧怕和厌恶而不得不给乞丐硬币时,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金钱,而是失去了一份安全感,增加了一份惧怕感。又如你作为一个思想传统的社区居民,在路边行走不时被招嫖女骚扰,你将非常厌恶你的居住环境。所以说社区中存在的墙上的涂鸦、地上的垃圾、街头的乞丐、路边的招嫖女等等问题,都是导致社区秩序混乱的问题,同时也是诱发罪案、影响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及安全感的问题。善于做社区工作的民警绝对不会对这些问题坐视不理,他会倡导其他政府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扫除社区的丑恶现象,所以说他的社区秩序必然动作良好,群众的安全感和满足度大增加。而差的社区无一例外的是社区民警对上述的问题麻木不仁,因而导致其治理的社区秩序一片混乱,群众在社区生活没有安全感,并且对社区民警的工作极为不满。这些问题务必要引起我们社区民警乃至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