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五书”制度。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规范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才能确保“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为此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在工作中推行了“三卡五书”制度,即办案人填写的《办案纪律承诺卡》,案件当事人填写的《办案纪律监督卡》、发案单位填写的案件《回访监督卡》、《自侦案件征求意见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证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权力和义务告知书》、《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办案期限告知书》等。我们通过推行“三卡五书”制度,增强了对办案工作的有效监督,规范了执法行为,保证了办案质量,促进了廉政建设的开展。三是建立了“错案追究责任制”。我们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在全市检察系统首先建立了“错案追究责任制”,确立了承办人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机制,把责任落此文实到人头,使干警们树立起高度的案件质量意识,为有效杜绝越权办案、以案谋私等情况的发生起到了保障作用。由于制度完善,责任明确,近年来我院办理的案件中没有发生一起错案。另一方面完善了外部监督机制。一是建立了群众评议制度。为防止廉政监督流于形式,院党组在去年开展的“群众评议政法单位和干警工作”活动中创建的七项制度的基础上,研究通过了《廉政监督群众评议条例》。根据《条例》,我们定期由院里统一组织,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向辖区单位、街道、居委会和人民团体征求意见,对全院每名干警在一年中的廉政情况给予评议。二是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反馈制度”。为进一步扩大廉政建设监督渠道,我们制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意见反馈制度》。规定每季度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席会议,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干警廉政建设方面的反馈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和廉政问题,可随时向检察长和院纪检部门反映。对于发现的问题,由检察长亲自批办,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最后向代表、委员反馈情况。三是建立“公正执法监督员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增强廉政意识,切实防止违法违纪的发生,经院党组决定,我们于去年从社会上聘请了包括律师、教师、普通群众在内的10名公正执法监督员,请他们对我院干警在党风、作风、执法等各方面进行监督,并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和随时沟通的方式,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廉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了监督的渠道,突出了监督的效果,推动了我院从严治检、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进程,为“五个严禁”的落实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保障。
三、明晰责任,整体推进,力求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
建立和完善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只是前提和基础,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才是落实“五个严禁”的关键。为此,我们成立了专门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将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实行一票否决。我们在研究制定本院绩效考评办法时,将廉政建设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项目。规定只要干警触犯了“五个严禁”等廉政纪律规定,就取消其个人及科室的绩效奖金和评先、优资格。二是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主管检察长对科(局)长、科(局)长对干警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并明确了领导者的连带责任和奖惩措施。三是充分发挥政工、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政工、纪检部门通过履行各自职能,如政工部门实行的对干警的绩效考评,纪检部门通过对重点案件实行全程监督、定期检查《三卡五书》和进行案件回访等方式,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并针对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防范于未燃。如纪检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起案件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