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学习体会
曹文武 2002年3月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确保我县社会政治稳定,既是当前要集中力量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我县能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长远问题。作为县委政法委员会委的专职副书记,我通过学习十六大报告至少有这样几个体会和今后维稳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对关于“社会稳定”的再认识
一个国家的全面进步,社会的稳定是前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改革和发展总的说是在稳定中前进的,这是总结和吸取了反右派运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反右倾运动、“四清”运动直至“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的结果。同那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连续不断的动荡和破坏相比,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是完全不可同日面言的。但是,仍然未能防止和避免****年那样的政治风波。有鉴于此,邓小平多次指出: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最大的目的是取得一个稳定的环境。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也特别注意稳定,提出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稳定”的机本方针,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从而保持了十三年的政治稳定。社会稳定,一般解释为社会生活的安定、协调、和谐和有序,是通过人们的自觉干预、控制和调节而达到的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最终达到稳固、安定、和谐。在十六大之前,人们对社会稳定的准确表述是各说不一的,2001年的“**”讲话虽有所阐述、2002年“***”讲话也有所表述,但都不是那么具体、那么实在。而十六大的报告不仅对社会稳定的概念作了表述,面且对如何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第一次准确地提出了“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这是一个新的突破、新的创举,也是十六大的一个亮点。
二、对“依法治国”的再理解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基本方略已经写入宪法,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概念应该说原来还是清楚的,也看过许多的资料,自诩还是不虚于他人。但通过这次学习了十六大精神后,就觉得自己原来对依法治国的概念的理解的确有缺,有差距,只注重了对概念原义的理解,忽视了对现实实践中依法治国的状况;只注重自身的学习,而忽视了对依法治国概念的操作行为,就是我自己本人而言,在依法治国的理解到实践过程中的言行也是不一样的。在台上、在官样文章上总在讲依法治国,在决策某些具体方案时却是“以”法治国。在某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中则是“用”法治国。“依”、“以”、“用”三字在中国文字的运用上虽然没有多大的区别,但在对待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规律时,效果却不大一样,“依”法治国就是要依靠依从、依照立法思想、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去解决问题;“以”法治国却是有了很大的“灵活”性了,于己、于单位有利时,就“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