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三长”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分析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今年的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奋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跨越、良性循环,为推进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加速构建和谐*”做出新贡献。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支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地发挥出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理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加速构建和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基固本,重心在下,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1、司法所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如期完成了23个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将市财政配套资金52.5万元全部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发放各司法所,司法所的办公条件、装备水平有了历史性的飞跃。完成了司法所“四定”(职能、级别、编制、人员)工作。掀起了创建省级示范司法所热潮。建就一批“机构正规、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业务活跃、作用明显、人民满意”的省级示范司法所,发挥示范、帮带作用。创建工作激活了司法所的职能,提高了人员能力和所务管理水平。 2、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进一步加快。在*年完成 “四级联网”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局域网建设,开通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工作网站集群;通过升级改造,城区司法所已实现光纤上网;加强了硬件设备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加强培训,有效提高了全系统信息化应用水平。通过建设和应用,全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逐步提高。在全省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考核中位列第三。 (二)加大力度,勇于探索,社会安全与稳定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1、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开并稳步推进。一是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促进会,在全省率先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对象已由公安派出所安全移交司法所管理。二是成立矫正组织,规范矫正工作。市、县(区)都成立了社区矫正组织,组建了矫正工作队伍。市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科。结合矫正工作实际,健全体制,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矫正工作的规范与安全。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对象已超过900人。各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192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2676人次,组织劳动5000多人次。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与市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社会救助和推荐就业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社区服刑人员的职业培训、推荐就业和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纳入工作范畴,免费提供服务。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五保”等社会救济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积极给予社会救济。四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矫正管理机制。在矫正工作实践中,各司法所注重创新,不断总结,产生了一批诸如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结对子帮教、开展“三互”活动、推荐就业、建立就业基地等典型工作方法,受到了省司法厅的肯定和推广。五是加强领导与保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督查,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市、县(区)财政积极落实保障经费,保障了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去年底,我市在册登记、管理的矫正对象917名,无脱(漏)管现象发生,无重新犯罪。有263名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表现良好,经评定按期解除社区矫正。五是对标“长三角”,从矫正经费中安排专款,支持花山区试点建设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运用科技手段保证工作质量,降低管理成本。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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