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才能确保我县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明确依法治县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要求 开展依法治县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围绕富民兴县新跨越的总体目标,从我县实际出发,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重在法治,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长期普法相结合,重在长期普法,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在治本,坚持规范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与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相结合,重在规范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坚持普法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在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的社会效益,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们要通过依法治县,形成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促进普法依法治理,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各项事业的管理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全体公民自觉守法、讲道德、讲文明礼貌,提高整个社会文明程度,实现社会大稳定、民族大团结、经济大发展。为实现上述目标,在依法治县工作中,必须做好五个结合: 一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江泽民同志曾强调: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以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道德与法律是社会的重要行为规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法治与德治两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缺一不可。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二者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其目的都是从政治上、思想上、制度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在加强依法治县的同时,要坚持以德治县,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二是集中教育与长期普法相结合。在新的历史时期,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很重要的是通过实施法律来实现的。广大公民发展经济、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通过实施法律来实现的。因此,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才能依法治好县、治好乡、治好村。而现实中,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者不懂法、执法不当、违法行政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地损害了执法机关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影响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在公民中,不学法、不知法的现象仍然严重存在。这就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实际,把短期的集中教育与长期的普法结合起来,做好长期普法的规划和短期集中教育的安排,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形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学法、守法、执法融为一体,才能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三是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依法治县工作中,治本,就是要着眼于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注重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各项事业的管理由注重运用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治标,就是要依法治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纠纷,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普治并举,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加快依法治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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