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构建党委政府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提高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群体性矛盾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抓住有利时机,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扎实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宣传职能,大力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普及公民的法制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是“法治东阳”建设中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工作。要按照“五五”普法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着力抓好以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法治东阳”建设,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特别是要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建设,着力规范,整体推进,不断提高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已成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增强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形成有效的服务机制,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拓展。在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的层次和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的社会功能,发挥其在排解社会矛盾、解决群体性纠纷、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安定团结。要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努力增加投入,扩大受援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
三、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我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是根本。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以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积极探索系统、科学、规范的队伍建设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一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党委班子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核心,抓好党委班子建设是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司法局党委班子坚持原则,心齐风正,廉洁自律,领导有力,班子建设水平在不断提升。今后,市司法局党委班子要以提高素质、改进作风为重点,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筹协调能力、求真务实能力和调控执行能力,增强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奋发有为的领导层。
二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狠抓司法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素质培训,大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