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关于新闻、宣传的论述,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这方面的基本思想,在江泽民同志1989年以来一系列有关论述的基础上,显现出他特有的思想特征,强调观念的与时俱进、强调科学发展观、强调亲民。从2002年初起,他就党的新闻、宣传工作发表了一系列的讲话。在坚持既定的宣传方针的基础上,为了使现有宣传体制(包括新闻体制)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条件,创造性地提出了很多新提法、新措施。他希望:“宣传思想战线从新的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大力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改革,在新的实践中努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在2002年1月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胡锦涛的讲话始终贯彻了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强调“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一定要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他强调:“要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讲究舆论宣传的艺术,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实践性统一起来,使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为群众所乐于接受,能够回答群众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1]也就是说,把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建立在尊重宣传规律的基础上,这是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思想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体现。这个关于我国现阶段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思路,在他后来的论述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论证。
在胡锦涛关于新闻、宣传和思想工作的论证中,许多观点体现出他的新思维,这里试概括如下:
一、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讲究宣传艺术
早在2002年1月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胡锦涛在对宣传提出政治要求的同时,也提出了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的要求。宣传的规律不是几句话,而是一门学科。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诸如新闻价值、受众接受心理、对信息传播中规律性现象的认识、传播技巧等等,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已经形成了许多职业工作的规范。如果不尊重这些人类传播中共通的东西,粗暴地干涉、违背信息的生产、传输、消费的规律,形式上可能能够达到具体的目的,但可能传播的实际效果是无效或逆向效果。
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这是一种宏观的认识,他要求“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2]这个思想贯穿在胡锦涛以下各方面的论述中。
二、改革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
2003年3月28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等工作,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这是对 2001年12月4日 中央两办《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在新形势下的具体化,更加全面和更有操作性。
新的《意见》指出,中央领导同志出席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做报道。中央领导同志题词、作序、写贺信、发贺电、参观展览、观看演出、给部门或地方的指示或批示、出席地方和部门举办的颁奖、剪彩、奠基、首发、首映等仪式和接见、照相、联欢、探望、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等活动,一般不作公开报道。
除了具有全局性的重大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中央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惟一标准,不应完全依照职务安排报纸版面和电视时段。《意见》要求地方党报关于地方领导的报道规格,不得简单比照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