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乡镇各级干部养成办事依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的良好习惯。其次,要严格执法。要用法律规范行为,做到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执法内容、执法要求、执法程序都合法,不违法行政、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第三,要宣传法律法规。我们既要自己学法、知法、守法,也要教育和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让群众既成为自身利益的捍卫者;又成为我们执法的监督者。第四,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处理问题、协调矛盾坚持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要注意把执行法律政策规定同当地实际相结合,从老百姓的客观情况、承受能力和实际意愿出发,创造性地执行法律政策。
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的本质要求,是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的一个重要方法。实践表明,只要落实好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们就能够更大范围地团结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推动工作。民主的过程,就是凝聚人心、集聚民力、开发民智、战胜困难的过程。首先,要在班子内发扬民主。健全党委会制度,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要由会议集体决定,使每一个班子成员都有职、有权、有责,有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和地方。其次,要扩大党内民主。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各项政策,都要在党内先传达、先讨论、先执行。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党员会、党员代表会,让党员有话有处说,有意见有处提。第三,要实行村民自治。村民自治要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坚持党在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保障村民自治,指导、帮助和支持村民自治,而不能代替村民自治。第四,要实行乡镇政务、财务公开。建立财政、财务公开制度,采取公开栏、会议、书面表格等多种形式,定期把乡、村政务、财务向群众公开。
三要大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着眼于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的活力,切实解决村级党组织“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要着力于激活基层,不求全责备,鼓励村干部大胆闯、大胆试、大胆干,充分保护和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于强化基层,拓宽渠道,开阔视野,创新思路,把致富的群众培养成党员,把致富的党员培养成村干部,把村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努力在全县农村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信任和拥护、有致富本领、甘于奉献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着力于放权基层,努力解决“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问题,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强化村级组织的职能。
(四)树立执政为民的形象,建设亲民型班子。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各项工作的“第一信号”,改变“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一心一意帮助群众致富,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要增强执政为民的意识。深入开展“两个务必”的教育,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好“为了群众”和“依靠群众”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使农村基层干部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精神,在感情上心系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脚踏实地为群众谋利益。
二要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继续实施好以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农村文明一条街”创建、农村改水、改厕、中小学危房改造为重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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