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实施的好坏,关键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了,依法行政才有保障。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学法、懂法。通过学习,不仅仅要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食品卫生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还要深刻领会法律法规的精髓,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同时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之上没有特权的法治原则,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坚定性。其次是应该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观念,树立执法程序不合法就是错误执法的新观念,努力做到实体法、程序法并重。因为实体法是由程序法来保证其实施的,没有程序合法,就没有实体的公正。
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具体行政行为表现出来的。只有严格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才能落到实处。当前行政执法中比较常见的错误在于滥作为和不作为。滥作为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没有依据或者所依据的文件不合法;二是罚款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有的虽然在幅度之内,处罚时却只适用最高幅度,其行为与处罚幅度不相适应。不作为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违法行为应当查处而不查处;二是应当发放有关证、照,而以各种理由不发放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 依法行政就上不了新台阶。希望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特别是要以《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契机,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高潮,及时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结合身边的事和人,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的经验,分析、教育乱作为和不作为的人和事,进一步增强全体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建立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责任制,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在人大会议上特别错案追究制。对执法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错案发生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不仅要纠正案件,而且要追究责任人。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查清了问题,原因没找准,责任未分清也不放过;对严重违法违纪人员不追究责任不放过;查出的问题,没有吸取教训,不认真进行整改的不放过。要通过责任追究来促进依法行政。希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能够结合实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这两个责任制,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滋生腐败,所以政府部门应该而且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是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也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更应该加强监督。
首先要加强执法监督。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增强透明度。这里我再一句,在《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前,对于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除的废除。关于透明度的问题,要政策的公开、机关信息的公开、办事要求与办事程序的公开、审批期限与审批结果的公开,都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舆论的监督。
其次要加强廉政监督。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要强化行政监察,坚持和按照“两个务必”、“五个力戒”和“干净干事”的要求,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