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要支持、配合,及时完成任务。
(三)依法引导群众正确信访,及时督办和妥善处理信访事项。人大要引导好群众依法信访,我们的信访干部对大量的来信来访应当做到,一听一看便基本知道他的合理合法性,采用什么方式和程序去处理。比如对咨询性、有关部门正在处理中、法定程序还没走完,法定时效已超过,法律事实不清楚,有关部门已做处理并无不当等,就要劝其息访,这就能消化一部分信访,也不需要再转给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一下办理机关的工作,也为他们减点压力。而对确有问题的信访,就要通过人大监督程序处理,切实为信访人负责,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人大处理信访绝不是具体办案,不能陷入对具体实体问题的处理决定中,使信访事项长时间滞留在人大机关。就是确有冤情的信访也是由承办机关按法定程序决定处理。而承办机关该办不该办的,人大要实施督办。
(四)加强基层信访工作。信访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基层人大和“一府两院”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好,信访人不满足,就要越级上访。所以,人大的信访工作重点应放在基层。基层人大对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也好,人大自身的工作也好,都要到位。目前,县、市人大的信访机构和人员到位的情况还不错,但工作完全到位还有一定差距,基层信访工作要把重点放在怎样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萌芽状态,解决在初信、初访阶段,并避免久拖不决现象,这是一项很艰辛的工作,需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较高的业务素质,正确的工作方法。同时,还要注重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和基层人大代表熟悉情况、处理基层问题有经验的特点和作用。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要负起对县、市人大,包括对乡镇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调度、检查、督查的责任,同时,州本级“一府两院”也要担起这个责任,在监督指导下级信访工作中有所创新,从办案的源头抓起,把好初审关,把问题尽可能地解决在初审中。
三、几点要求
(一)抓紧健全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尽快步入正轨。在省人大信访工作协调会上获悉,省编委已下发批复和通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均设立信访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我州两级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先走了一步,目前仅有龙井市人大常委会没有设立信访机构,要抓紧操作。已设机构但人员没选配的要抓紧选配,已配人员不适合做人大信访工作的要调整,以便上下统一步调,协调工作。应当看到,我州两级人大信访机构的设立是近两年陆续开始的,仍在起步阶段,
工作经验不足,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但面对严重的信访形势和繁重的任务,我们必须尽快步入正轨,规范运作。
(二)完成好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事项。全国人大提出的四个百分之百虽然是针对全国人大机关信访工作提出的具体工作目标要求,但对各级人大信访工作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所有来信来访,件件要有回音,达到***%”,实际就是对下级人大提出的要求。目前信访突出的特点是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多,上边压力大,问题还得下边解决。中心针对进京上访问题提出:“人要回去,事要解决,要害是事要解决”。而且随着全国人大“件件要有回音”工作的铺开,一个时期内会有更多的信访集中到人大,那些失去信心的,已经解决过的,历史遗留的,甚至无理的信访还会重新上来,从而使我们的工作量,工作难度会增加不少,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预备。除了做好我们自身的信访工作外,要组织督办好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事项,承办单位更要负责任的认真办理好,该解决的一定不留尾巴,一时解决不了的,可以上报阶段性结果,而对暂时无法解决和无理的信访,也要有理有据地说明情况,州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要对这项工作经常开展督查和进行情况